| 尊敬的客户:
为建立和谐的电信市场运营环境,向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通信服务,根据相关行业政策要求,我公司将对灵通宝业务进行相应调整,具体调整事项如下:
我公司将从2007年9月1日起启动终止提供灵通宝业务的工作程序,并将于2007年12月31日24时终止提供所有灵通宝业务。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,在2007年12月31日前,对于仍处于有效期的灵通宝业务,我公司将继续提供相应通信服务,并建议您在灵通宝业务的有效期内尽早使用完话费金额。对于所使用的灵通宝业务有效截止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之后的用户,请继续关注我公司后续相关公告。
详情请咨询您购卡时的联系电话,也可拨打我公司10000客户服务热线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衷心感谢广大用户对中国电信的厚爱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电信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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