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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计费数据周期
各项业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。
二、月租费计费办法
1、 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月租费计收办法:
固定电话和月付费小灵通月租费按自然月收取,预付费小灵通月租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。
2、客户因装机或拆机使用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月租费计收办法:
※ 客户在当月十五日以前装通,或在十六日以后拆机的,不论使用天数多少,均按一个月的月租费计收(月付费小灵通月租费计收办法同普通电话,预付费小灵通月租费按使用天数计收)。
※ 客户在当月十六日以后装通,或在十五日以前拆机的,不论使用天数多少,均按半个月的月租费计收(小灵通月付费同上,预付费小灵通月租费按使用天数计收)。
※ 模拟客户中继线、音频专线改装为普通电话,或普通电话改为模拟中继线、音频专线,凡在当月十五日前变动的,当月月租费应按变动后的租费标准收取,在十六日以后的仍按原标准收取。
三、缴费时间
各项业务交费时间为每月7日起至当月最后一日交纳上月费用。
四、逾缴及欠费处理相关规定
※ 客户超过交费期限未交费的,自逾期之日起,每天按欠费金额的3‰收取违约金,而且局方有权实行呼出限制处理。
※ 超过交费期限30日仍不交费的客户,局方有权做双向停机处理。
※ 停机后60日内仍未交费的,局方有权做拆机处理,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。
※ 同一客户使用本公司的电话超过一部时,若其中任何一部电话欠费,电信公司有权对其安装的全部电话做停机处理。
※ 欠费拆机的客户在拆机后的三个月内交清所欠费用后,可申请复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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